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朔政办发〔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各驻朔单位:
自2008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朔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以加强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在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能力,保持了我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全市连续四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地贡献。2009年12月中旬,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县(区)贯彻落实2008-2009年度《朔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了考评验收。这次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2008年市政府与各县(区)签定责任书以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考评结果说明,全市各级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经费投入迅猛增加,装备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宣传有声有色,隐患整改力度加大,火灾形势基本平稳,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年取得的成绩
(一)各县、区政府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工作对策,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初,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都能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农村防火、隐患整治、消防工作社会化、重要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纷纷带队检查,发表电视讲话,参与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了同组织、同部署、同落实。平鲁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并先后多次组织对全区各乡镇、各系统、各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门的督促检查。
(二)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