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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朔政发〔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民生工程建设,逐步实现五保供养由分散走向集中,由粗放管理走向规范服务的转变,有计划、有步骤提高我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朔州市敬老院建设三年(2010年-2012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按照集中财力、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提升整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市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进一步改善敬老院基础建设,强化服务管理。通过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等多种方式,大力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到2012年底,实现集中供养率达55%,愿进全进率达到100%的目标。在我市基本建成以政府举办的敬老院为骨干,社会力量举办的敬老院为补充,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实现由过去单纯“吃有粮、穿有衣、住有房”的传统“温饱型”敬老院,到“吃讲营养、穿讲质量、住进环境、医讲保健”的“多功能福利型”现代化敬老院的转变。
  (二)目标分解。截止2009年底,我市有五保对象13219人,敬老院48所,入住伍保对象857人,集中供养率占五保对象的6.5%,全省倒数第一。就全市来说,敬老院建设也极不平衡,大部分县区的集中供养率都偏低。朔城区1.4%,平鲁区4.3%,山阴到1.7%,怀仁县4.6%,应县3.7%,右玉县达29%。敬老院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从2010年开始,我市每年要按照集中供养率递增约16%的速度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全市平均每年要新(改、扩)建敬老院30所,平均每年要为2138名五保对象解决集中供养问题。争取到2012年底,各县(区)都有一所能入住150人左右,规模较大、功能完善的现代化高标准县级中心敬老院,各乡镇都有一所能入住40-100人,规模适中、配套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雅的敬老院。三年内共要增入住五保对象6420人左右,全市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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