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互动平台。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打造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两大互动平台。
1.信息采集平台。
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涉农部门资源交换与共享,在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框架下,建立农村信息化资源目录体系,整合有关部门的涉农信息资源,收集农户、涉农企业的信息需求,开放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接口,规范涉农信息采集、编辑程序,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作用,实现信息及时采集上传。通过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信息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拓宽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涉农专家作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涉农专家库。
2.信息发布平台。
规范涉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和信息传递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各通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资源优势,实现涉农信息发布渠道全覆盖。适应农村环境条件和农民使用习惯,支持多种接入手段,利用短信、彩信、声讯、视频、网页等多种形式,方便农户通过手机、固定电话、信息机、电脑、电视等多种终端获取服务信息。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支持在边远农村优先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服务,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优质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业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和专业涉农门户网站,丰富网站内容,建立信息更新制度,确保信息质量,完善网站功能,方便用户浏览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增强信息搜索能力。搭建市级有关部门、专家与农户的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涉农企业、农户提出的信息需求,实现信息互动。
(二)完善应用功能。
1.政务信息化应用。
利用互联网推进镇村政务信息化,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镇村电子政务办公和政务公开,同时利用信息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农村信息便捷发布和政民互动,帮助当地特色产品上网,实现“乡镇基层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农户”、“政府部门+农户”等服务模式。
2.涉农企业、合作社信息化应用。
进一步引导、帮助涉农企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化工作,实现企业内部电子办公;实时查询权威的市场价格、行情预测及供求信息,帮助企业掌握市场动态,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农户提供技术、行情、销售等信息,指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民生信息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