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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牡丹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牡丹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办发[2009]39号)精神,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健设,着重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信息不公开、运作不规范、不透明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互联互通和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根据市纪检委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报送开展有关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项目建设信用评价办法》等制度情况。

  二、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督信息等的公开情况;项目建设招标信息、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安全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其他需要公开事项的公开情况。明确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范围。

  三、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情况。信用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红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推行及实施情况。

  四、各单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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