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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科教[2010]421号)


各部级项目承担单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0)13号],现转发给你们(文件可从www.mohurd.gov.cn中下载),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在研的部级项目,各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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