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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十一)积极探索行业自律机制。慈善公益行业要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携手发展、共建慈善”的行业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委托评估事务所、社会调查机构或者组织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定期对慈善公益组织开展的社会互助活动进行效益鉴定与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组织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捐赠资金和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加强审计监管,有效促进资金募集合法、运作安全。各慈善公益组织要将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定期向公众公布,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积极协调慈善公益组织,整合利用慈善资源。充分利用“慈善超市”、慈善救助热线、慈善救助信息平台、慈善捐赠网等载体,汇总各类求助信息,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源。要认真落实全市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关政策,加强慈善公益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合理调配发放各种救助款物,避免重复救助,提高救助的实效。

  五、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组织领导

  (十三)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研究制订符合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障慈善公益组织依法建立、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要进一步拓宽慈善募捐渠道,推动慈善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和市场化;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定期听取慈善组织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慈善工作的重大问题。尤其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各种慈善活动,提高慈善业的号召力。

  (十四)广泛深入宣传慈善文化,强化民众慈善意识。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是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宣传、民政部门要把慈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把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要在德育课程中增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和事迹等教育内容,培养学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要把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入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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