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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工作目标。

  1.广泛传播慈善文化。普遍增强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基本形成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

  2.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全市慈善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逐年提高;有捐赠行为企业要积极设立冠名基金。不断拓宽慈善募捐渠道,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市场化。形成长效捐赠机制,做大慈善资金规模。

  3.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鼓励在市区建立慈善志愿者协会,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慈善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4.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县(区、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慈善组织,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创新慈善事业的工作机制

  (四)募集机制。慈善资金募集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施政府财政投入机制,不断扩大政府扶贫帮困基金规模;建立企业冠名基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一年一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建立、发展社区扶贫帮困基金,使慈善救助活动向社区延伸;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节约一笔开支、捐出一天收入”,建立集体捐赠机制;适时提出慈善救助项目,组织慈善义演、义卖、义拍等活动,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发展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整合慈善资源,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除法律、规章、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和形式自行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对于各种借用慈善募捐活动进行非法筹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

  (五)救助机制。要切实做到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探索完善经常性救助机制。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助学基金、白内障治疗基金、助医卡基金等;主动开展慈善赈灾工作;资助创办社会福利机构;发挥慈善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村)“捐助站”以顺应民众“面对面”、“实打实”实施慈善救助的愿望;坚持所有救助活动纳入各级民政局和慈善机构的统一救助平台,保证政府政策性救助与各种慈善救助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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