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19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0〕4号)印发给你们,请速转发到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本市黄梅季节即将到来,雨水较多,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期做好两项工作:
(一)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针对步行、骑车或乘车学生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
(二)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校车刹车、车灯完好,保持车况良好。
二、开展防溺水、防自然灾害专题教育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去河道、水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或戏水,一旦发现同伴意外入水,要学会呼救,不要盲目下水施救。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游泳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