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梅市府〔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实现了无重大传染病流行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200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优秀等次的大埔县、梅江区进行表彰,并授予“200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