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印制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图版展评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七)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安全文艺汇演活动。
(八)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
(九)组织开展“深化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生产安全分课题征文活动。
(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各部门要把活动安排(于5月30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 88826581(传真),电子邮箱:Aqscdk@126.com。
附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条 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 出动宣传车 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 场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培训职工 人 举办演讲比赛 场
安全文艺宣传 场 领导电视讲话 次
开展安全咨询 次 发放宣传资料 份
组织执法安全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