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基金监督
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经办管理服务
为确保我州新农保工作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各县应当落实责任部门、明确管理职责、配备相应人员、充实经办力量,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州、县补贴资金和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纳入各县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同时,要在全省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以灾后重建为契机,建立统一、规范的县、乡(镇)、村(社)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
十、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县,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着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州政府成立阿坝州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该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县也应当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县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把新农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