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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住房货币补贴调整方案的通知

  1999年每平方米住房补贴额×该职工应补贴住房面积×利息系数。
  公式中1999年每平方米住房补贴额为145元;应补贴住房面积等于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减去已有住房面积;利息系数按(1+i)N计算,其中i为发放住房补贴当年银行活期存款利率,N为1999年至发放住房补贴当年的累计年限。
  四、如因经济困难,单位不能从1999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补贴的,当有条件实施时应优先给予无房新职工补发按月补贴,补发额的计算公式与无房老职工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公式相同。
  五、住房补贴换算成个人月工资收入比例发放后,职工今后职务或职称晋升,不再计算和发放级(职)差住房补贴。
  六、原已按我市住房货币化分配试行办法一次性领足20年住房补贴或差额部分住房补贴的,不再重新调整核发。
  已经一次性领取实际工作年限内住房补贴或已实行按月领取补贴的,无房户剩余部分的住房补贴改为逐月按月工资收入比例发放,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与无房新职工相同;未达标职工剩余部分住房补贴按原计算办法一次性予以发放。
  七、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直接发给职工本人,不再集中管理。单位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须作为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专户,由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职工本人需要购房、退休、调离本市或经批准出境定居,凭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八、工龄补贴按购、建或核发工龄补贴当年市政府所测定的出售公有住房工龄补贴额计发。
  九、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按各单位经费来源渠道解决。市及城区政府分别按国发[2003]18号文件精神,将直管公房和财政负担单位公房出售的净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补助给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发放住房补贴,不足部分,视各级财力情况逐年安排资金解决。市本级单位补助的比例按财政补助各单位经费的比例执行。
  十、行政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实行审批制度。由单位向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领取统一印制的《住房补贴核定表》,职工按核定表的要求如实填写交回单位,单位对职工的申请进行认真核实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汇总造册,连同申请报告等报市房改办审核;市房改办按照政策规定,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对单位上报的《住房补贴核定表》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送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并确定补贴资金的来源渠道或划转补贴资金;单位依审批结果及资金落实情况,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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