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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
监测运行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环办[2010]7号)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省监测中心站:

  接环保部环办函[2009]1356号文件通知,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环保部近期将对2007-2008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安排现场检查。为做好我省的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07年监测运行费项目绩效考评及2008年监测运行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考评内容

  一是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内容完成任务量、完成任务质量、进度和时效及项目组织管理状况;二是预期项目社会效益,包括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内容。

  三、项目绩效报告撰写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省监测中心站要积极开展自查,认真填报2007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2008年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环办函[2009]1356号文件附件三、四),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并结合项目特点,撰写我省绩效考评报告上报环保部,以便进一步为我省争取2010年监督性监测运行费。

  四、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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