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承办事项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0〕9号)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承诺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民生工程,我厅10个承办事项(其中主办6项,协办4项)。为确保涉及我厅各承办事项的圆满完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的通知》(厅文〔2010〕13号)要求,现将各承办事项及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全民创业,确保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其中通过加大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万人,安置“4050”人员10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主办)
分管领导:王金法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责 任 人:李 甄
联 系 人:王海山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
二、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主办)
分管领导:王金法 贾军芳
责任单位:农民工工作处
责 任 人:吕志华
联 系 人:张海涛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
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亿元。(主办)
分管领导:王金法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责 任 人:李 甄
联 系 人:王海山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
四、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主办)
分管领导:刘 涛 刘文明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责 任 人:王曙辉 杨忠庆
联 系 人:卢永亮 刘崇玲
完成时限:2010年春节前
五、在21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市、区)60岁以上自愿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财政补贴。(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