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川办发[2010]30号 2010年05月17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简称省地税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三)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四)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省地方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对地方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

  (二)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地方税、共享税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依法组织办理税收减免事项。

  (三)编报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税源调查和监测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

  (四)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制定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