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活动由拉萨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效果,由市主要媒体开设活动专栏、专题,公开“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开展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派出记者,深入基层进行采访报道,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五、时间安排
1、5月5日,启动推荐、评议、投票和宣传工作。5月10日前,拉萨市各县(区)委宣传部、市(中)直各单位向市文明办报送活动落实方案。
2、5月20日前,拉萨市各县(区)委宣传部积极协调组织,发动当地干部、群众,积极向市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市文明办将组织媒体开始对推荐的“身边好人”事迹进行核实与采访报道。
3、5月28日前,拉萨市文明办向区文明办报送“身边好人”候选人名单和事迹。
4、6月初开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文明办推荐至中央文明办的上榜“身边好人”进行投票。
5、12月下旬,活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拉萨市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好人”,要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身边好人”典型事迹,并扎实做好入围后的核实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的“身边好人”,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帮助群众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
七、材料要求
1、《“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所填写内容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也可根据需要适当缩小字号,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2、事迹材料。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小标题:黑体、三号、居中;正文:仿宋、三号。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联系电话:6328264, 电子邮箱:lasawenming@126.com
联系人: 孔继元
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
拉萨市文明办
2010年5月5日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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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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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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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头
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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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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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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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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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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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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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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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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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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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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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 宣传部(单位)
2010年 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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