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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广电局等单位人员职务更名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广电局等单位人员职务更名的通知
(宜府字〔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机构更名,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原在市广播电视局任职的同志,其职务同时更名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相应职务;
原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任职的同志,其职务同时更名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相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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