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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商务局进行表彰的决定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商务局进行表彰的决定
(汴政[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开放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市商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创新,全市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三项目标任务均较好完成。全市外贸出口完成16193万美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5%,在全省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我市实现正增长,同比增长16.1%,增幅居全省第3位;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7520万美元,同比增长16%,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提前1个月完成省下目标任务;省外资金完成141亿元,占省下全年目标126.5亿元的111%,同比增长22%,增幅居全省第4位;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全年累计新签合同额3908万美元,同比增长60.8%,完成省下目标的130.3%;完成营业额1882万美元,同比增长50%,完成省下目标的125.5%,外经工作提前5个月超额完成全年省下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省商务厅发专电祝贺。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市商务局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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