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勘查开发布局为主线,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为动力,以矿业权整合和清理为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重组,推进矿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0-2015年,以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动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我区矿业综合竞争力。
(一)2010年目标任务
1. 矿山开发布局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优化。对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和重点矿区及矿种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我区矿山开发布局。2010年底,全区采矿权总数力争由2009年底约5400个减少到4700个左右。
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和地勘行业管理,通过探矿权整合,调整优化全区矿山资源勘查布局,为自治区统筹部署重要成矿带的整装勘查奠定基础。2010年底,全区探矿权总数力争由2009年底约2640个减少到2510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