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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的通报
(新政发〔201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实现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32个先进集体(名单附后)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学习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实现“十一五”各项目标、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名单

  一、地州市(11个)
  1.乌鲁木齐市
  2.昌吉回族自治州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5.哈密地区
  6.塔城地区
  7.克拉玛依市
  8.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9.吐鲁番地区
  10.阿克苏地区
  11.喀什地区
  二、县(市、区)(17个)
  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昌吉市
  3.伊宁县
  4.尼勒克县
  5.和静县
  6.哈密市
  7.沙湾县
  8.库车县
  9.疏勒县
  10.克拉玛依区
  11.博乐市
  12.吐鲁番市
  13.富蕴县
  14.乌恰县
  15.和田市
  16.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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