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奖励2009年先进产业集聚区的通知
(豫政办〔2010〕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关于“每年对发展速度快、质量高、节约集约用地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集聚区给予奖励”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对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50个2009年度发展又好又快的产业集聚区各奖励600万元。同时,对虞城县产业集聚区等40个发展较快的产业集聚区各补助300万元,对其他90个产业集聚区各补助200万元。
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和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机制创新、集约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各地要把省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全部注入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不得挪用。
附件:获得奖励和补助资金的产业集聚区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获得奖励和补助资金的产业集聚区名单
一、获得600万元奖励资金的产业集聚区名单(50个)
1.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巩义市产业集聚区3.新郑新港产业集聚区4.开封汴西产业集聚区5.兰考县产业集聚区6.洛阳市洛龙产业集聚区7.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8.宜阳县产业集聚区9.伊川县产业集聚区10.郏县产业集聚区11.舞钢市产业集聚区12.滑县产业集聚区13.汤阴县产业集聚区14.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15.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开发区)16.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17.延津县产业集聚区18.孟州市产业集聚区19.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20.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濮阳经济开发区)21.南乐县产业集聚区22.清丰县产业集聚区23.中原电气谷核心区24.襄城县产业集聚区25.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26.临颍县产业集聚区27.三门峡产业集聚区28.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29.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商丘经济开发区)30.永城市产业集聚区31.民权县产业集聚区32.柘城县产业集聚区33.周口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周口经济开发区)34.黎阳产业集聚区35.淮阳县产业集聚区36.扶沟县产业集聚区37.鹿邑县产业集聚区38.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39.遂平县产业集聚区40.西平县产业集聚区41.平舆县产业集聚区42.邓州市产业集聚区43.唐河县产业集聚区44.西峡县产业集聚区45.社旗县产业集聚区46.信阳市产业集聚区47.固始县产业集聚区48.淮滨县产业集聚区49.潢川县产业集聚区50.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