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人:孟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旅游局、省电力公司
28.进一步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省商务发展
内容与要求:着力推进对外对内开放,大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扩大浙江产品市场份额,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市场营销网络,大力推广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浙江设立采购中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消费热点,继续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努力扩大居民消费。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鼓励发展消费信贷,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能源原材料。健全大通关体系,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思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稳定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并购境外企业、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开发境外资源类项目、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支持工程建设企业与制造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积极稳妥做好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试点,加大整合提升工作力度,推进梅山保税港区、杭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服务外包。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合作内涵,主动服务和对接上海世博会。深化和扩大两岸经济合作,全面拓展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积极推进宣传入岛。
责任人:龚正
协调人: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29.加大交通建设力度
内容与要求:推进大交通网络等领域的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七线两枢纽”铁路项目和一批公路、航道、机场项目建设,继续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杭州萧山机场公司
30.推动水运复兴
内容与要求: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着力将宁波一舟山港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大宗散货枢纽港,大力推进全省港口航运联盟建设。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交通集团
31.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工作
内容与要求:积极推动“质量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运用技术标准、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措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开展“十小”行业整治,大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
32.推动旅游业发展
内容与要求:抓住世博会契机,大力发展国内旅游。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休闲旅游业。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农办
33.加强国内、省内区域合作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国家长三角发展战略,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深入推动省内山海协作工程。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经合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
三、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4.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和民主协商,帮助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化和扩大两岸经济合作,全面拓展两岸文化教育交流。
责任人:夏宝龙、龚正
协调人:林云举、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民宗委、省侨办
3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内容与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冯波声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
36.坚持党管武装,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战略思想,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内容与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科学发展。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扎实做好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协调落实优抚安置措施,不断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责任人:林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