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张济祥等10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豫人社函[2010]44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你局推荐,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认定张济祥等10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张济祥 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徐中杰 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余 璇 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李 杰 郑州市中原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贾朝文 郑州市惠济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王 皓 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曹文龙 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郭 倩 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马丽萍 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邱学金 郑州市正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