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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政发[2009]109号),通过分解任务、完善配套、宣传实施和督查评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相关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请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政策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全力实现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和惠民生的发展要求,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
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任务分解

  一、全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推动外贸恢复性增长
  1.稳定外贸扶持政策,保持2010年全市外贸扶持资金总量规模不变,力争2010年外贸发展恢复到2008年水平。积极鼓励扩大出口,对2010年出口增量较大的重点外贸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扶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出口名牌扶持体系,鼓励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鼓励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对参加其他展会给予展位费70%的补贴。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贸促会、财政局
  3.鼓励外贸企业到宁波以外城市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通过新建、并购等方式组建境外营销网络,尤其是联合营销网络。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经合办
  4.继续实行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政策,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鼓励企业联合投保。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金融办、宁波保监局
  5.鼓励外贸企业扩大进口规模,对外贸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先进设备及资源性产品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创新外贸政策相关措施。
  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经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1,建立国内销售统计公布制度,积极支持企业拓展重点内需市场,鼓励产品进入铁路、电力电网、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改造、节能技术装备、运输装备等国内重点投资领域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
  相关部门:市统计局、贸易局、经委、外经贸局、经合办
  2.对企业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国内重要展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对参加其他展会给予展位费70%的补贴,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
  牵头部门:市经合办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经委、会展办,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完善内贸统计和目标考核办法,争取2010年国内市场销售增长10%以上。
  牵头部门:市贸易局
  配合部门:市统计局、经合办
  4.推动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对企业分离设立的市场开发营销、贸易服务、科技信息、现代物流等服务业企业,自分离次年起3年内,免征水利基金,其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对年缴纳税收300万元以上的重点服务机构,以2008年为基数,3年内,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增长15%-30%以上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 50%-7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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