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河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1号)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首创安泰[2005]00113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沈阳分公司沈河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李伟亮。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晓然里237号金园大厦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