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增加代理险种的批复(太平产险省公司)
(黔保监中介〔2010〕4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险贵州分公司关于核准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增加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太平财黔发〔2009〕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承运人责任险”代理险种(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增加代理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核准增加代理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原代理险种
| 增加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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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林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2010266699017800
|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 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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