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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字[2010]6号)


2009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规划建设,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经费投入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日益改善,实现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目标。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发扬成绩,根据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结果,市政府决定对科尔沁区政府等9个完成责任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市财政局等20个完成责任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对在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孙爱平等36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决定。

  附件:1、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名单
  2、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名单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开鲁县人民政府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
  通辽开发区管委会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
  奈曼旗人民政府
  库伦旗人民政府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安监局
  通辽市工商局
  通辽市建设局
  通辽市规划局
  通辽市文化局
  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水务局
  科尔沁区教体局
  科尔沁区财政局
  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发电总厂
  通辽天蒙羊绒公司
  扎鲁特旗教体局
  库伦旗教体局
  奈曼旗科瑞特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油霍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金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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