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
(鄂价电[2009]2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2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今年5月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在我省发生以来,省局先后发出《关于开展防控“甲流”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等三次紧急通知,全省各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防控甲流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从监测情况表明,我省确诊病例9月份以来增加迅猛,由输入病例为主转为本土病例为主,由大城市病例发展到县城和乡镇病例,呈迅速蔓延之势,防控形势非常严峻。请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快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确保我省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和防控甲流相关商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各地如发现防控甲流相关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或好的做法,请及时上报省物价局(价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