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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8、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实施“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鼓励天豫经贸、金丹乳酸、华丰网业等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继续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郑州大学等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至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9、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落实好市长质量奖励制度。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10、推动企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品牌培育,争取新增省名牌5个、著名商标10个,进一步提升工业产品的知名度。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三、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和省“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大力优化品种结构,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45亿斤左右。抓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等项目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和高产示范,搞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抓好小麦、玉米、大豆等“高产创建万亩示范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投资2亿元用于病险涵闸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抓好沈丘槐店灌区节水改造续建和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4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提高农业应对极端天气气候能力。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品牌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稳定发展棉花、油料、食用菌、优质特色蔬菜等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继续开展“畜牧业发展推进年”活动,依托大用邦杰、陈州华英、雨润集团、志元食品、金丝猴集团等龙头企业,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80个以上。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打造周口农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9、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重点抓好“50家龙头企业培育工程”、“5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和“50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力争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20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创办“短平快”增收项目,通过股份合作参与兴办农业资源开发及二三产业项目。坚持就地转移、异地输出与自主创业一起抓,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作用,分门别类搞好技能培训和配套服务,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实现劳务输出280万人次,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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