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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资金拨款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2.采购形式由自行采购变更为集中采购或集市采购
  对于预算单位或支出处室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形式编制错误,若需从自行采购变更为集中采购或集市采购或待核,可由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支出处室提出纸质变更申请。支出处室专管员审核并报处长同意后在预算执行系统内进行变更处理,其他涉及采购形式变更仍按原规定处理。
  (七)预算单位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项目申请中所需提供的合同、发票、凭证等资料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流程自2010年5月1日起试行。以前规定与本流程不符的,以本流程为准。

  附件:预算执行系统联系人员名单

各市级预算单位:
  为保证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业务正常运转,及时解决财政资金支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现将出现问题时求助联系电话告知如下:

序号

类    别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财政资金拨付有关协调事宜

韦春生

54679568*20136

傅 鸿

54679568*20131

刘 涓

54679568*20135

朱惠丽

54679568*20134

2

财政资金拨付业务问题

专管员

对口的财政支出处室

3

财政资金拨付系统操作问题

谢 琦

54679568*16235

刘宏伟

54679568*16233

查道鹏

13811229087

4

财政资金拨付数据银行间传递不通畅问题

徐占新

58845085

李 兰

58845408

5

政府采购有关协调事宜问题

季 蕾

54679568*20138

田 原

54679568*17058

6

政府采购业务问题

专管员

对口的财政支出处室

7

政府采购系统操作问题

陈 崧

冯叶先

54679568*17138

杨丽娟

5465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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