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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津民发[2009]91号)


各有关区民政局:

  自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倡导“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踊跃捐助,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严冬,缓解生活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民电[2009]168号),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经常性的捐助,把“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引向深入,提高对口支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民政部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的对口支援工作,决定在河东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宝坻区、开发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衣被活动,支援甘肃省和河北省承德市贫困地区。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以“捐助衣被、对口帮扶”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甘肃省和河北省承德市的困难群众捐助过冬衣被。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20日前,各区(县)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 11月21日-11月29日,完成捐助过冬衣被的接收工作。

  (三)11月30日通过火车,将捐助衣被按新旧分别运送到对口受援地区。

  三、捐助的款物及使用

  (一)捐助的种类:此次捐助活动以捐助御寒衣被为主。包括棉衣裤、毛衣裤、绒衣裤、皮衣、各种防寒服、棉被、毛毯等。不接收单衣。

  (二)捐助的数量:综合考虑开展活动的区在捐助资源、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各区捐助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送温暖、献爱心”捐助任务表。(附件3“送温暖、献爱心”捐助任务分解汇总表不下发)

  (三)捐助衣物的使用:募集的棉衣被原则上全部用于支援甘肃省和河北省承德市贫困地区。

  四、活动要求

  (一)各区对捐助群众要热情接待,对接收衣被要健全手续,登记造册并开具统一的公益捐助收据。请各区在组织动员过程中提示捐助者将捐助的衣被洗净晾干,各街道按其种类和新旧程度分别包装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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