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开展“法律进村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和公共场所”、“法律进家庭”(省普法办“法律八进”要求)和“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7、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8、 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19、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0、 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1、 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2、 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2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4、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 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6、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7、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评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8、 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29、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3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普法信息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