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解决责任不落实、管理粗放、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是在继续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及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5、强化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费监控和征管,并以此为抓手,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6、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
7、加强协调配合,发挥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保障作用
①配合信息中心,对现有税收管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税收管理软件,确保税收管理软件正常、规范运行,提高运行效率。
②全面清理税费征管户,将所有纳税户、缴费户纳入新系统管理,税费户登记率达到100%,做到户尽入网,信息共享。
③按照“数字地税”要求,强化数据管税理念。在征管数据应用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对税源户籍变动、税负变化、发票使用等相关数据分析,查找税源管理薄弱环节,提高税源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抓好“一户式”资料的采集、录入、收集、整理、查询等工作,实现基层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执法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
④实现征管质量在《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考核,实现税收征管“六率”由系统自动完成。推进税费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人机结合向以管理软件和执法考核软件相结合以计算机为主的税收管理、考核方式转变。并为信息系统进行纳税评估打好基础。
⑤做好与国家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按照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的要求,协调和收集对金税三期业务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
⑥开展好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力争早日推广税控收款机,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
⑦积极稳妥地行网上申报工作。做好格尔木局邮寄申报的试点。加快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等行业网上申报纳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纳税申报方式,方便纳税人。
三、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地税
今年省局党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提出在全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性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地税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抓好落实,为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