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路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重点解决坑槽、翻浆、沉陷等问题,确保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公路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3)公路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改造,突出做好四、五类桥梁的维修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4)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有效避免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确保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2、提高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
(1)公路信息化管理。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发布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在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我市4个城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其他重要站点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2)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贯彻执行《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规范》,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维修改造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管理,统一公路标识,做到服务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生产安全和经营管理规范。
(3)通行费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规范收费站管理,加强站容站貌建设,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收费效率,方便车辆通行。
(4)公路四化管理。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强经营性收费公路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进程。
以上关于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的整治涉及国、省干线公路及市管高速公路的由市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农村公路(含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的桥梁等设施)整治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