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农机管字〔2010〕7号)
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农机法制建设,推进农机管理依法行政,市农机局制定了《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农机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强化依法管机,推行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农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农机,为实现我市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纲要》和《决定》
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重点做好有关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完善农机行政执法制度,推进农机行政执法建设,切实把农机管理落实到依法行政上来,实现农机的法制化管理。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
青岛市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和农机配套政策法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要对地方性农机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地方性农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全市农机化发展中法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