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录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科科长
张 斌 固原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潘玉玺 固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固原市国土资源局,计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学、潘玉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专门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保等各个业务科室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确保检查质量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要真实、准确,确保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在督查、验收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并及时发现问题。对督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市人民政府将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初核,确定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作为督查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查处问责
各县(区)政府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违法用地要全部立案查处,且执行到位。要协调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对违法违规责任人要处理到位,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营造气氛,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要注意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适时曝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矛盾,务必使问题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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