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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总方案的通知

  谭承忠(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王勇(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义(市应急办副主任)

  聂雪松(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李志鹏(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政府区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循环办,负责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日常工作。

  七、活动主要内容及日程

  自3月13日起至3月27日,用两周时间开展活动。

  第一周(3月13日-20日),宣传发动阶段。

  1.启动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工作,在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贵阳晚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节能降耗、低碳经济有关知识,倡导节约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2.各主办、协办单位,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结合我市“三创一办”工作及本单位职能特点,在3月13日-3月20日期间,自行组织宣传材料,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贵阳日报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每一个单位需保证至少有1篇文章(或倡议书)见报。(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组织青年志愿者、绿丝带志愿者在大专院校、社区、酒店等广泛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张贴活动海报,派发简易宣传品。(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

  4.加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对接联系,利用世界自然基金会网站等对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进行宣传,印制简易宣传品并提供给志愿者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循环办)

  5.3月18日,市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团市委、市循环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内容,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表活动主办单位宣读倡议书。(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主办单位)

  6.3月19日,召开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循环办)

  7.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参照市的安排自行开展宣传活动,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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