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长治市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六日

长治市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巩固创模成果,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对照国家环保部《“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为出发点,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进步、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力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广泛参与等方面入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洁净优美,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三、创模指标差距及目标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从2008年的指标完成情况看,在创模考核的26项指标中,仍有10项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分别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