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列出各自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目录基本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时间、实施时间、主要执行部门和共同执行部门及协助执行部门等。目录要做到编排科学、不重不漏、汇编成册。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目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要向社会公布。要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修改、补充执法依据目录。要通过梳理、审核执法依据,确认执法主体资格,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理顺执法关系。
2、分解执法职权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单位的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不漏岗、不漏责,使单位领导直至每一个一线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做到责任明晰,各守其岗,各尽其责。职权分解要注意科学、合理、明确,同时,要有利于相互协调配合。要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任务,采用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执法程序中各个环节行政执法岗位的职权明细化。
3、明确执法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职权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取适当形式依法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机构、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确定其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要依照法律实施的一般要求,把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执行、检查、协调、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的执法责任确定下来,使执法责任一目了然。划分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1)应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2)法定职权范围;(3)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4)执法的具体目标和要求;(5)与执法有关的重大事项;(6)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科学的评议考核办法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是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状况、水平和绩效的评价机制,其评议结果又是追究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体系的基础。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考评办法,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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