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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2009)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书、证件原件。请各单位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至我厅,逾期不再受理。
  3、初选
  我厅将组织专家按照汉办要求及《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择优推荐十八名候选人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4、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四、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以如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提供志愿者待遇:
  方式一: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使志愿者的总收入(含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收入相同。志愿者需自行解决食宿和交通,美方学校将提供协助。
  方式二:美方接待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期间的交通和工作餐。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
  派出单位在《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即表示同意为该志愿者教师保留国内公职,工龄连续计算。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及我厅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期限为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六、请各市教育局尽快将此文件转发至各有关中、小学校。请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外事处组织好咨询、报名工作,并将推荐教师材料汇总后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我厅。
  七、请中小学志愿报名者到各市教育局咨询、报名,各高校志愿报名者到学校外事部门咨询、报名。
  附件:1、 2008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简介(中、英文)(略)
  2、 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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