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八日
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海军分区关于做好200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09〕13号)和《北海市2008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招考简章》的相关规定,2009年我市在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继续采用统一招考的办法择优安排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在公开招考的基础上,经双向选择和个别调剂,确定如下安置方案:
一、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招考安置一览表(附件1)
二、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览表(附件2)
三、几点要求
(一)有接收任务的单位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务必于2010年3月15日前安排城镇退役士兵上岗。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为城镇退役士兵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市、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经费,确保2010年3月31日前兑现。
(三)认真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抓落实。不按时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其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
北海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招考安置一览表
序号
| 招 考 单 位
| 主 管 部 门
| 招考
人数
| 录 用 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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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士官
| 复员士官
| 退伍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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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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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蒋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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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会议服务中心
| 市政府接待办
| 1
| 李开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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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市建委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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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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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绿化站
| 1
| 罗宗文
|
|
|
5
| 市政工程管理处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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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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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市交通局
| 1
| 栗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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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市卫生局
| 1
| 张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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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市教育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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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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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演出公司
| 市文化局
| 1
| 郑松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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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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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涠洲卫生院
| 海城区卫生局
| 1
| 贺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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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银海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银海区教育文体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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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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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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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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