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10〕8号)
西乡塘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1、男生宿舍楼
| 200
| 8
|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水泥地面;卫生间、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木门木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双层架床、水泥储物柜(架)、适量课桌椅、电风扇。
|
2、女生宿舍楼
| 200
| 10
|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水泥地面;卫生间、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木门木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双层架床、水泥储物柜(架)、适量课桌椅、电风扇。
|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