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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乡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普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各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动员组织作用,做好进村入户工作。要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
  四、普查经费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和省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由于2005年的普查经费已无法纳入当年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另拨经费,以保证先期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在我市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新华(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清禄(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天朝(市统计局局长)
  索亚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茹岳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小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吉永顺(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田金志(市财政局调研员)
  鲍晓亮(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李守增(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吉焕(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忠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许振虎(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应斌(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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