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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意见


  (二)政策措施。在积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投资、价格等各种政策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经济区建设。

  1.财税方面。继续加大对天水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加强对天水规划区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建筑建材、文化、商贸旅游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每年给予专项转移支付或定额补助,促进经济区内重点产业发展。将《规划》中国家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省财政每年安排天水《规划》实施专项资金,用于规划中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建设及扶贫开发。加大国债资金项目对天水的倾斜力度,加大财政对创新型区域和企业的引导性投入。

  加大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项目、特色产业、扶贫开发、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将更多公益性项目的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缓解融资难的问题,帮助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以及农村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把分散于各领域的支农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集中力量和财力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有效解决支农资金多科目预算、多部门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加大消化历年财政赤字的奖补力度,逐步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夯实地方财政基础。

  2.金融方面。配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推动资本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体系。对新设立机构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设立担保机构和典当公司,适当放宽各类落户经济区金融投资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要充分发挥自身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长期、稳定和系统的金融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系统性融资规划、完善开发性金融合作平台等工作,提高经济区的投融资能力。对天水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和考核标准上给予倾斜。

  3.投资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支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特色农林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对产业园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给予必要的扶持。争取国家减免市以下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资金。省直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经济区布局,并给予土地等方面的优惠。加大对经济区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专项治污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为今后发展增加环境容量。

  4.土地方面。为适应关中-天水经济区加快发展的需要,适当核增天水、庆阳、平凉、陇南4市建设用地指标。为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将国家每年返还省级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向4市倾斜安排。重点工业项目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属单独选址的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应先补后占,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省级财政要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发展的投入,积极开展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5.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好天水-秦安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比例,扩大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切实加快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6.其它。研究解决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重组遗留的社会保险费欠缴数额巨大的问题;探索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加快麦积山申遗步伐;协调国家将兰州海关天水监管组升级为天水海关。

  (三)责任考核。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省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天水市和辐射区其他市要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战略定位,制定各自的《规划》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

  有关部门、市县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划》。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见附件2)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项目规划与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要积极策划项目、准备项目、多上项目,认真论证、精心筛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尽快予以上报。在《规划》实施中,要加强宣传,与当前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相衔接,全面完成《规划》的各项任务,实现天水市和辐射区3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1:
甘肃省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冯健身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武 毅  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赵 春  省发改委主任
  李文卿 天水市市长
  成 员:孙晓文 省发改委副主任
  朱行之 省工信委副主任
  蔡建明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马自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曹玉龙 省人社厅副厅长
  阿 布  省民政厅副厅长
  郭玉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武德凯 省环保厅副厅长
  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
  辛 平  省交通厅副厅长
  魏宝君 省水利厅副厅长
  韩临广 省农牧厅副厅长
  赵建林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文全 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车 洪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白继成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其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康 坚  省广电局副局长
  刘 斌  省扶贫办副主任
  火玉龙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杨惠福 省文物局副局长
  冷云竹 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陶君道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文清 开发行甘肃分行行长
  李 鑫  省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马晓军 省机场投资公司总经理
  李 菁  兰州海关副关长
  高世勤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李雪松 省国税局副局长
  周吉安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柴金祥  天水市副市长
  赵成城  平凉市副市长
  付振伟  庆阳市副市长
  杨全社  陇南市副市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孙晓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西部办副主任曹力耕、天水市发改委主任宋建平兼任。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并及时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省直部门协调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类型重大建设项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一、基础设施项目   
11.公路建设徽县(大石碑、陕甘界)-天水、平凉(四十里铺)-天水-武都、环县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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