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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粮食生产五年增产计划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粮食生产五年增产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粮食生产五年增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五日

  平顶山市粮食生产五年增产计划

  为认真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市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的意见》(平文〔2010〕14号)精神,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增长为总目标,落实国家粮食发展战略和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面积,推广良种,改善品质,依靠科技,加强管理,搞好服务,提高单产,增加总产。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到2014年,粮食总产实现连续5年增长5%的目标,具体任务是:在2009年粮食总产达到39亿斤的基础上,2010年力争达到41亿斤以上,2011年达到43.1亿斤,2012年达到45.3亿斤,2013年达到47.6亿斤,2014年达到50亿斤以上。进一步优化粮食的品种、品质结构,抓好优质小麦、玉米、大豆、稻米、脱毒红薯、小杂粮等生产与高产创建工作,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增产途径
  (一)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我市中低产田面积296.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3.2%,有巨大增产潜力。近4年我市单产处于上升趋势,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全省平均单产增幅5.4%,我市与全省平均增幅相比基本持平;2006年全省单产增幅8.55%,我市为12.9%;2007年全省单产增幅2%,我市为3.3%;2008年全省单产增幅0.9%,我市为1.6%。我市现有469万亩耕地,把其中的310万亩建设成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全年核心区粮食播种面积可稳定在620万亩;再将其中110.8万亩高产田进一步巩固提高,年亩产可稳定在2000斤;将96.9万亩中产田开发成高产稳产田,年亩产可提高到1800斤;将102.3万亩低产田改造为旱涝保收田,年亩产可提高到1600斤,到2014年总产将可达到57.83亿斤,与2009年相比,预计能增产20亿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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