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防结合,维护稳定。公安机关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同正在进行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藏区维稳、防范打击犯罪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善于发现核查可疑人员和线索。同时,要彻底清查出租房屋,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要责令停租;对不履行治安责任的出租人,要坚决依法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参与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确定专人收集、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8292118。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接受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附表1:青海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登记表
附表2:青海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表1:
青海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 日
┌─────┬─────┬──────┬───────┬──────┬───────┬────────┐
│ * 姓名 │ │ *性别 │口男 口女 │ * 民族 │ │ │
├─────┼─────┼──────┼───────┼──────┼───────┤ │
│ 曾用名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 │
│*公民身份 │ │ │ │ │
│ 证号码 │ │*婚姻状况 │口已婚 口未婚│ │
├─────┼─────┬────────┬─────┴──────┴───────┴────────┤
│ │ │ │口学前口文盲或半文盲口小学口初中口高中口中专 │
│ 身高 │ │文化程度 │ │
│ │ │ │口大专口大学口研究生口博士口博士后 │
├─────┼─────┴────────┴────────────┬───────┬────────┤
│*户籍地 │ │ *户口类别 │口农业 口非农业│
├─────┼─────┬────────┬────────────┼───────┼────────┤
│ *是否有 │ │ 是否签订 │ │ │ │
│ 婚育证明│ 口有口无│ │ 口是 口否 │ *经济来源 │ 口有 口无 │
│ │ │ 劳动合同 │ │ │ │
├─────┼─────┴────────┴────────────┼───────┼────────┤
│*暂住地址 │ │ *到达日期 │ │
├─────┼───────────────────────────┴───────┴────────┤
│ │口务工口务农口经商口上学口学经口购房居住口建(租)房居住口投亲靠友 │
│*暂住事由 │ │
│ │口随同流动口其他 │
├─────┼───────────────────────────┬───────┬────────┤
│现从事职业│ │ 暂住证编号 │ │
├─────┼───────────────────────────┴───────┴────────┤
│ │口租赁房屋口自建房屋口购买房屋口单位内部口工地现场口居民家中 │
│*暂住处所 │ │
│ │口旅馆(包租) 口个体摊点口宗教场所口流动性单位口其他 │
├─────┼───────────────────────────┬───────┬────────┤
│ │ │ 用工单位 │ │
│现服务处所│ │ │ │
│ │ │ 负责人姓名 │ │
├─────┼────────────┬─────┬────────┴───────┴────────┤
│ *预居住 │ │*已居住 │ │
│ 时限 │口长期口短期口临时 │ │口一个月以下口一个月至一年口一年以上 │
│ │ │ 时限 │ │
├─────┼─────┬──────┴───┬─┴───┬────┬─────┬──────────┤
│ │ 关系 │ 姓名 │ 性别 │出生日期│ 是否入学│ 身份证号码 │
│ 携带16 │ │ │ │ │ │ │
│ ├─────┼──────────┼─────┼────┼─────┼──────────┤
│ 周岁以下│ │ │ │ │ │ │
│ ├─────┼──────────┼─────┼────┼─────┼──────────┤
│ 人员情况│ │ │ │ │ │ │
│ ├─────┼──────────┼─────┼────┼─────┼──────────┤
│ │ │ │ │ │ │ │
├─────┼─────┴──────────┴─────┼────┼─────┴──────────┤
│*暂住人口 │ │ │ │
│本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
│ 注:1.有*号标识的为必填项;2.无*号标识的要尽可能填写完整; │
│ 3.16周岁以下人员也要单独填写此表,内容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