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原则
各县(市)、区要在统一技术规程和建设内容的同时,因地制宜,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与当地经济基础和“三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硬件、软件的配置可一步到位;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设备配置可适当低些,条件具备时再逐步提升。在信息资源开发上,要与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相一致,信息内容紧扣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农民需要以及农民接受信息服务的能力,体现区域特色,围绕促进农产品的产销衔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广泛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二)与农业信息工作基础相结合的原则。立足现有基础,着眼于发挥当地优势,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三电”,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可先搞“两电”。
(三)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专业协会、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组织的信息服务功能,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通过对信息进行再加工,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实效。
(四)与模式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三电一厅”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便捷有效的信息传播手段,进一步做好信息服务的交流互动,力争服务模式和效能有新的突破,全面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农业信息领导和工作机构,核定编制,充实人员。各级农业部门作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牵头单位,要采取扎实措施,具体组织实施。
(二)保障资金投入。“三电一厅”建设是公益性建设项目,要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发挥投入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在财政支农支出预算中,要明确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三电一厅”建设。农业信息服务机构要积极筹措并严格管理建设经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抓好队伍建设。市、县、乡三级都要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的信息员队伍。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业信息管理人员以及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建立“三电一厅”工作考评和责任制度,把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人员。强化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