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0年上海市控制吸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督〔2010〕025号)
各区县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实现“无烟世博”目标,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我局制订了《2010年上海市控制吸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上海市控制吸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根据市人大《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0年1月至3月本市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落实全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职责,对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指导,提高管理相对人控烟意识。同时,积极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广泛参与到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循
《条例》规定,对本市相关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控烟工作。
三、工作内容
本次全市控烟工作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各区县应对辖区内以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
(二)除第一项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三)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
(四)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五)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
(六)国家机关会议室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
各区县应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检查评分表》(附表1)要求,对辖区内的控烟场所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执法,重点检查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禁止吸烟标志的张贴情况、吸烟器具设置及吸烟者劝阻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应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加强跟踪复查工作,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四、信息上报
本次全市控烟工作上报采用季报制度,请各区县卫生局分别于2010年6月30日、2010年9月30日前将二、三季度的《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监督检查情况季(年)度表》(见附表2)及本季度工作小结书面和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2010年12月31日前将2010年第四季度和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及年度控烟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沈 敏 e-mail:jdc@smhb.gov.cn
电话:22121615 传真:22121611
附表1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检查评分表
附表2 实施《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监督检查情况季(年)度表
附表1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检查评分表
总得分: 标化分: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项目 | 评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检查结果 | 扣分 | 得分 |
禁烟管理制度 | 1.禁烟管理组织 | 4 | 设有禁烟组织 | 合格□ | | |
不合格扣4分□ |
2.禁烟制度 | 4 | 制定禁止吸烟的规章制度(包括劝阻吸烟的措施) | 合格□ | | |
不合格扣4分□ |
3.禁烟管理人员 | 4 | 有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 合格 □ | | |
不合格扣4分 □ |
4.禁烟培训 | 4 | 对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开展禁烟知识培训 | 合格 □ | | |
不合格 缺___人,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抽查3人以上) | | |
不合格 每缺一次扣2分□ | | |
禁烟措施 | 5.禁烟标志 | 8 | 禁烟场所入口处有禁烟标志 | 合格 □ | | |
不合格扣2分□ |
禁烟场所内有禁烟标志 | 合格 □ | |
不合格扣2分□ |
禁烟标志明显、醒目 | 合格 □ | |
不合格扣2分□ |
标志规范,符合GB2894-2008的国家标准 | 合格 □ | |
不合格扣2分□ |
6.吸烟室或吸烟点 | 6 | 场所内不应设置吸烟室或吸烟点 | 合格 □ | | |
不合格扣6分 □ |
7.监管部门电话 | 6 | 场所内设置监管部门电话 | 合格 □ | |
不合格扣6分 □ |
8. 烟具 | 8 | 禁烟场所内未摆放烟具 | 合格□ | | |
不合格扣8分□ |
9. 烟蒂 | 8 | 禁烟区域未发现烟蒂 | 合格□ | | |
不合格有任一处发现烟蒂的扣8分□ |
10. 人员吸烟 | 18 | 在禁烟区域未发现人员吸烟 | 合格□ | | |
不合格扣18分 □ |
11.吸烟 劝阻 | 12 | 对在禁烟区域吸烟的顾客(来访者)进行劝阻 | 合格 □ | | |
未劝阻此项不得分 □ |
劝阻及时(从吸烟开始1分钟以内) | 合格 □ | |
不合格扣6分 □ |
12.禁烟宣传 | 8 | 查见开展针对顾客、职工、患者、家属等的控烟宣传教育资料 | 合格 □ | | |
不合格扣4分 □ |
张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 合格 □ | |
不合格扣4分 □ |
空气检测 | 13.空气检测(可合理缺项) | 10 | 检测禁烟场所空气CO、PM2.5浓度 | 合格□ | | |
不合格一处扣2分□ |
总分 | 100 | 合理缺项共______分 应得分为______分 实得分总计______分 标化分______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