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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继续扩大外网覆盖范围,将具备条件的党群及中省直部门接入政务外网;建设黑河市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电子公文交互中心投入使用,试行公文无纸化传输;做好黑河市区政府网上办公省确定的试点工作,探索和构建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完成规划、技术规范等前期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增强网上办事和互动功能,开通住房公积金等在线查询业务,设立“市长在线访谈”等互动专栏,尝试市政府领导与网民在线交流。增加电子触摸屏俄文查询内容。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运行机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为打造“阳光政府”,打开一条联系群众和基层的通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反响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同《行政许可法》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务公开办和监察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机制,各部门要创新考核机制,普遍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多渠道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达标的部门,政务公开办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限期整改完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部门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各地要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通过联手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2周年,各地可借此机会,开展些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准备宣传标语、条幅、面板、先传单等,通过活动宣传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延伸到各个角落。
  (四)尽快设立县(市)区级政务公开常设机构。目前,我市已有部分县设立了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市编办的文件,尽快配齐配强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设立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形成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促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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