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船舶、太阳能产业等新兴产业,组织实施各类科技专项,争取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
29、重点加强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花湖开发区、鄂城新区、华容创业园、三江港经济区等六个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
30、加快葛湖路等道路建设,不断提升平台承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1、加速推动梧桐湖新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水务局、鄂州供电公司、交通运输局、梁子湖区政府)。
32、落实服务行业税收扶持政策,加强对服务业的用地支持,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科技局、各金融机构)。
33、加快建设三江港区、主城区和花湖工贸新城三大物流基地,加快鄂州港区和武汉港区合作开发步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花湖开发区管委会)。
34、加大“一都两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庙岭镇、梁子岛旅游名镇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鄂城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
35、办好第十一届梁子湖捕鱼旅游节,打造大梁子湖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梁子湖区政府)。
36、加速实施凤凰山庄五星级改造、大鹰山五星级产权式酒店项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鄂城区政府)。
四、一手抓促进消费,一手抓扩大出口,着力推进经济协调发展
37、抓好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和高端商场、酒店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38、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范围,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局、公安局)。
39、加快激活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促进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0、继续推进非公经济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1、全面落实出口鼓励政策,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联系制度,组织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